各二级学院:
为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养成和发展,提升大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能力,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范围:已注册学籍的2021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名额: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9%(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3%,校级优秀毕业生6%,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要求进步;
(二)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关心集体,作风正派,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能够得到教师和学生的普遍认可。在校期间遵纪守法,行为文明;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省级优秀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15%,校级优秀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30%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测试达标(身体有残疾经批准体育课免修的学生不受此限制)。
(五)省级优秀毕业生需获得两次以上校级(含校级)荣誉,校级优秀毕业生必须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校级荣誉称号包括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团员及特殊荣誉称号)(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参加国家或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所评学年(年度)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休学者
2.未进行学籍注册者
3.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4.处于处分期的学生
5.体育测试不达标者
6.卫生检查三次及以上不达标的宿舍成员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处组织实施。各学院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班建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团干部参加的班级评选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实施。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以及学生返校规定,各学院要利用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多种形式,进行线上线下同时开展主题班会、充分组织好评选工作。
(二)班组评议。各班组依据学生实际表现及德、智、体综合测评名次,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
(三)学院总评。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班组上报情况评选出本单位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时务必标注举报电话5972139)。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四)学生处根据文件规定进行审查,最终确定省、校级人选,同时省级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评选表彰
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颁发“河北省优秀毕业生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保定学院优秀毕业生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五、评选要求
优秀毕业生评选,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测评。各学院要广泛宣传,使评选过程成为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院级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工作。
(二)公平公开,程序规范。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公正、公平、公开地推选出真正优秀的毕业生,宁缺勿滥。凡不按规定公示及推选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人选,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且不能补报。违反纪律的要追究责任。
(三)结合实际,按时提交。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及学生还未返校,各学院要科学开展评选工作,公示无异议后,请于4月12日(周一)下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前三项材料上报学生处,同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251517399@qq.com。
1.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的报告。报告题目为《某学院关于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选依据、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分配名额、评选程序、学院公示时间、评选结果及异议处理情况(如有)等。
2.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保定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2);各学院填写《XX学院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
3.省级优秀毕业生需由所在学院统一填写《XX学院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统计表》。(编号栏不必填)
4. 学生处初审完成后,将审核通过并填写编号的《XX学院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统计表》发回各学院,此时请省级优秀毕业生填写《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3),注意推荐表右上方的编号必须与统计表中的编号一致。同时请各学院于收到返回的统计表两日内将《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及电子版交到学生处。注意:(1)电子版此表必须为Word格式,命名方式为:编号-学生姓名-专业名称,小号在前大号在后排列(2)纸质材料编号必须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所有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学 生 处
2021年4月1日
附件1
各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
学 院 |
省 级 |
校 级 |
汽车与电子工程学院 |
7 |
13 |
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
9 |
17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8 |
16 |
星空体育官网登录 |
6 |
12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7 |
14 |
文学院 |
9 |
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8 |
知识产权与财经学院 |
5 |
10 |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
8 |
16 |
教师教育学院 |
12 |
25 |
外语教育与国际商务学院 |
5 |
10 |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
8 |
16 |
信息工程学院 |
8 |
17 |
音乐舞蹈学院 |
7 |
14 |
商贸物流学院 |
7 |
15 |
总计 |
110 |
221 |
附件2
保定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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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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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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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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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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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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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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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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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 导 员 意 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学院 领 导 意 见 |
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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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 级 )
附件3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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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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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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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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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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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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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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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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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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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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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 个人表现 情况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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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 主要事迹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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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意 见 |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省 教 育 厅 意 见 |
省教育厅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学校、学生档案各一份,“编号”由学校统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