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思想道德水平,发挥典型人物的引路作用,打造新时期大学生的精神标杆,传播放大立德树人的正能量,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负重任的栋梁之材。党委宣传部、学生处、院团委决定开展2013年度校园人物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院将成立“保定学院2013年度校园人物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另行通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院党委宣传部。
VCR摄制组:李洪壮 陈晓光; 文字组:聂晓玲吴倩楠; 选票统计组:张博洋 孙会军 王保辉 刘京娟。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品行端正,乐观向上,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
(2)爱我祖国,爱我校园,在和谐校园的建设、促进学院发展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取得突出成绩的;
(4)在科技发明、文化体育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的(获省级以上奖励);
(5)在自强励志、诚实守信、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奉献社会、团结友爱、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见义勇为、创业就业等方面表现出色,事迹感人的。
各系在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原则下经过内部初选后推荐2-3名候选人(团体),各学生社团需报院团委批准可推荐1名候选人(团体),也可由个人直接进行自荐,推荐人物的事迹材料必须真实,符合评选主题和要求。
填写《保定学院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自)荐表》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并附上候选人相关证书和主要事迹材料。主要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在校期间的表现和突出事迹(纸张类型为A4,正文为五号宋体;电子版保存为word文档。)
2014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将材料按规定要求交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楼305)。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及报名阶段(2014年2月24日-2月28日)
通过文件、校园网络、校报、广播台、橱窗、宣传展板、海报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让全院师生了解活动,关注并参与活动,积极推荐或自荐校园人物候选人。
第二阶段:评选推荐正式候选人20名(2014年3月3日-3月7日)
评审委员会将从报名的候选人中初步评选出20位正式候选人,并通过校园网进示公示。
第三阶段:候选人事迹展示与投票评选(2013年3月10日—3月14日)
将候选人的先进事迹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各系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投票。
第四阶段:复审(2014年3月17日—3月20日)
根据候选人得票数,评审委员会审定2013年度校园人物入选者(共10名)名单。
第五阶段:公示(2014年3月21日—3月28日)
评审委员会将在校园网主页、院宣传栏等公示入选者名单,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公示后择时召开校园人物评选颁奖大会,并在校报、电视台、广播台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本活动重在评选过程、重在学生全面参与、重在营造关注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者团体积极报名参与,使整个评选过程成为学生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附件1.保定学院2013年度校园人物评选推(自)荐表(个人)
附件2.保定学院2013年度校园人物评选推(自)荐表(团体)
保定学院2013年度校园人物评选推(自)荐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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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与事迹简介(可附页,不少于1000字) 要求:事迹材料必须同事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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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学院2013年度校园人物评选推(自)荐表(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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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可附页,不少于1000字) 要求:事迹材料必须同事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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